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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》和《交通運輸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》文件精神,民航局于日前發布《通用機場場址行業審查實施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細則》)。1月16日,民航局機場司、飛標司、空管辦聯合召開《細則》視頻宣貫會議,全面解讀通用機場場址征求民航行業意見的工作機制,明確通用機場場址行業審查的范圍與具體內容,進一步支持地方政府規劃建設通用機場。
會上,民航局機場司、飛標司、空管辦相關同志對《細則》進行了釋義解讀。會議就執行《細則》和推動通用機場有序發展提出工作要求,強調各管理局、監管局應當盡快將管理程序向《細則》看齊、統一,規范開展場址行業審查工作;針對當前全國通用機場建設和運行存在的問題,應當進一步強化機場規劃布局,建設更多的機場,以加快形成機場網絡;因地制宜合理確定建設規模,切實降低建設成本;找準發展定位,明確機場功能目標,確保機場運營收益;更加重視對機場的運行保護。
民航各地區管理局,監管局,全國通用機場公司,機場規劃設計單位,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通用機場主管部門等1100余名人員參加本次宣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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